购房者权益保护研究
来源:网络 时间:2025-06-20

  购房者权益保护是近几年最受关注的话题之一,尤其是在购房退房等领域□,其涉及非常复杂的权责利问题。本研究报告基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披露的一起金融审判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购房者在遭遇烂尾楼和需要退房方面的权益保护问题☆▷●。该案例具有典型性☆▲▼,对于保护购房者权益●◇、防范房企转嫁风险等都具有启发意义□○▼。同时也启示各地,要积极做好楼盘交付工作,同时积极推进现房销售等模式。

  案例背景▼☆◇:2020年11月3日,柏某、杨某娟与连云港某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屋,总价款为XX万元▼。同时,杨某娟作为借款人☆▷,柏某○▼◇、连云港某公司作为保证人,与某商业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XX万元▷○●,用于支付购房款▷。然而,开发商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购房者因此诉至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并追回首付款☆、已偿还的贷款及利息。

  法院判决:赣榆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未能按约定交付房屋,构成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购房者有权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法院最终判决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开发商需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首付款XX万元、已偿还的贷款XX万元及利息XX万元,并承担剩余贷款本金XX万元及利息的偿还责任。